为进一步抓好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检验学习效果。5月7日,校纪委在行政楼107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学习。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伍恒光出席会议并讲话,纪委副书记、党委巡察办主任张志成主持会议,纪委机关、巡察办、部所纪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设计艺术学院纪委书记、美术学院纪委书记列席会议。
会上,纪委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黄志荣对《条例》第一编的内容进行领学。他将新修订的内容作为学习重点,以“新旧对照”的方式,结合相关案例,对《条例》的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违纪情形、运用规则、责任链条等方面内容作了生动详细的解读,帮助大家深刻理解《条例》第一编的具体规定和精神实质。
伍恒光强调,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位纪检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理解把握《条例》各项条款规定,对标对表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抓早抓小上发力,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用制度管住人、管住事,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广大党组织和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张志成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每位纪检干部都要掌握新修订《条例》的核心要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纪检干部要带头学《条例》讲《条例》,切实加强对《条例》的理解掌握,纪委综合办公室要通过知识测试等形式对纪检干部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
学习结束后现场进行了党纪知识测试。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和考试,对党纪党规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有助于加强自身党性修炼和纪律约束,同时以考促学,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严格规范执纪。
据悉,自新《条例》颁布以来,校纪委机关高度重视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校纪委机关、巡察办干部将逐一进行领学,并邀请各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及部所纪委机关干部参会共学,做到纪检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全覆盖。
(审核:喻晨玲、余俊、黄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