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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景德镇陶瓷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10月24日 人气:
各二级党委、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压实。经2018年9月4日,学校第四次纪委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中共景德镇陶瓷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委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中共景德镇陶瓷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中共景德镇陶瓷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落实监督责任纪委委员工作分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监督工作机制,现对学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纪委委员工作分工如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叶观荣同志对学校监督工作负总责。联系班子成员。

纪委副书记张志成同志协助负责对学校干部教育、监督及意识形态和党委工作部门进行监督,负责联系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工(部)处、武装部等。

纪委委员于保春同志主要负责对学校行政管理工作部门进行监督,负责联系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审计处、招生工作处、保卫处、图书馆、档案馆、国际合作处等。

纪委委员王长贵同志主要负责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部门进行监督,负责联系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现代教育中心等。

纪委委员朱棉霞同志主要负责对学校财经管理部门和二级单位法人进行监督,负责联系计划财务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等。

纪委委员肖绚同志主要负责对学校科研学术及教学管理部门进行监督,负责联系科学技术处、教务处、各科研中心(所)、各教学分院(部、系)等。

纪委委员曾芝芳同志主要负责对学校群团工作及老干部处等部门进行监督,负责联系工会、团委、离退休干部处、校友总工会等。

 

 

 

 

 

 

 

 

 

 

 

 

 

 

 

 

 

 

 

 

 

 

 

 

 

 

 

 

 

 

 

 

 

 

 

 

 

 

 

 

 

 

 

 

景德镇陶瓷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810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