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简介
中共景德镇陶瓷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党内监督专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省纪委省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江西省监察委员会驻景德镇陶瓷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行使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中共景德镇陶瓷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西省监察委员会驻景德镇陶瓷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下设综合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室。
中共景德镇陶瓷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王金海(江西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
副书记:常成玉(三级高级监察官)
委员:王金海、常成玉、王文华、占松青、刘家金、吴晟、李蔓华
纪委机关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行政楼503-2) |
监督检查室(行政楼503-1) |
主任:黄志荣 综合科科长:喻晨玲 信访审理科科长:刘文玥 |
主任:徐海霞 审查调查科科长:张宽骥 监督科:袁国栋 党风政风科: |
办公电话:0798-8489252 |
办公电话:0798-8499996 |
